答曾劭恺先生:基督徒可以纹身(刺青)吗?
小编者按:曾劭恺 (英文名:Shao Kai Tseng,又名 Alex)[,加拿大籍,出生于中国台湾,2017年入选浙江大学文科百人计划,担任哲学系宗教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学科为基督教思想研究,工作研究领域包括巴特研究、汉语神学、近现代基督教思想史、浪漫主义、克尔凯郭尔研究、黑格尔研究、加尔文研究、宗教改革思想研究、奥古斯丁研究等。
曾劭恺作为一个后起之秀,很有学问。但他的信仰状况,并不令人欣喜宽慰。一是曾劭恺先生的神学倾向。他不仅很痴迷新正统神学家巴特,他也极力向中国教会推介巴特的新正统异端学说。曾劭恺先生的借口很能迷惑人,就是巴特的书你都没有读过,怎么可以人云亦云说他有问题呢?康来昌牧师曾针对他的这种说法给的回复是,人都说狗屎不能吃,怎么你非得去品尝才能知道狗屎不能吃吗?二就是曾劭恺先生的生活。他认为基督徒在生活上,不必太“法利赛人”,他似乎很着迷圣经里也曾记载过具有异教色彩的纹身,他认为那是美丽,不是丑陋。而且他有充分的辩解:“资深基督徒可以吃肉”,那么“资深基督徒也可以纹身”。
答曾劭恺先生:基督徒可以纹身(刺青)吗?
作者:周子坚
本人最爱阅读清教徒、司布真、莱尔、钟马田、宾克、约翰麦克亚瑟、约瑟派博等人的书籍。在阅读之余,不忘常常提醒自己,听道之后要行道。认识神的主权,却不肯在凡事上顺服神,这教义对你有何用处?读清教徒,却不效法清教徒的敬虔清心,读来有甚么益处?遗憾地,我看见越来越多自称为改革宗的信徒,只把改革宗及清教徒神学放在头脑里,但不能在生活上及言行上彰显出来。其中一个例子是曾劭恺先生的言论。
曾先生近期关于刺青的言论,我心里实在不能说阿们。然而,更令我难过的是,曾先生持那些观点及言谈态度与清教徒如此不符,竟然可以在神学院教清教徒神学,这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若清教徒神学不是用来实践,神学院为甚么要教?神学生为甚么要学?究竟有多少人读过清教徒的生平传记,知道他们的生活是怎样保守敬虔?神学与生活是分不开的。曾先生的解经及教导,恕我这样说,是带领弟兄姊妹(特别是年青的)走向世俗之路,企图把圣经中大部分「分别为圣」的观念打消。所以我不得不指名道姓的公开评论(我很少这样作)。现在让我逐一分析曾先生关于基督徒可否刺青的言论。
曾说:之前在一篇帖子里探讨基督徒对刺青、饮酒、抽烟的看法。在教会里最常见的,就是引用林前八章来处理这些问题。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一)在华人教会中,「绊倒人」往往有「使人不舒服」、「冒犯人」、「得罪人」的意思,譬如牧师刺青会让很多信徒感到被冒犯,甚至觉得牧师犯罪。在此意义上,我们往往听到这样的论述:若刺青叫弟兄跌倒,就不要刺青;若喝酒叫弟兄跌倒,就不要喝酒。
回应:首先,曾先生说『在华人教会中,「绊倒人」往往有「使人不舒服」、「冒犯人」、「得罪人」的意思』。请问曾先生强调「在华人教会中」是甚么意思?「华人教会中」就一定是错,「西方教会中」就一定是对?很明显,曾先生要想用「西方教会」来比对出「华人教会」的不是。请问曾先生在外国读神学了几年,去过多少间教会?他如何确知西方教会的解释与华人教会的不同?我读不少西方的属灵书籍,西方保守福音派的解经方法(新神学派不要说)与华人保守福音派基本上差不多。曾先生不必用西方教会的解经来批判华人教会的解经。当然西方教会及神学还有许多我们华人教会藉得学习的地方,但不幸地,这次曾先生正是把一个不是西方教会主流的观念企图引进华人教会。这就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曾说:最常被引用的经文就是林前八13:「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然而,这样去引申这节经文的意思,其实在解经上大有问题。我们要注意保罗这段话的上下文。保罗是在说,偶像本没有能力,不能玷污神所造的肉,因此只要知道自己吃肉时是领受神赐的食物,而不是在参与偶像崇拜,那么吃肉就不是犯罪。然而,有些初信者不明白这道理,以为「吃肉」就是「拜偶像」,看到教会里面资深基督徒都在吃肉,就以为这代表「基督徒可以拜偶像」,因此带着拜偶像的心态吃肉,那么软弱的弟兄就跌倒了。这就是保罗在第10节所形容的情况:「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林前八章所提及这些跌倒的软弱弟兄,并非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你们怎么可以吃这肉?你们这是在参与偶像崇拜!」他们是误解了吃肉的含意,看到资深基督徒吃肉,就以为基督徒可以参与偶像崇拜。
回应:这样解释林前八13,是本末倒置。整段经文是针对那些以为自己有自由去作,却不顾软弱肢体感受的人。保罗责备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反而保罗没有责备那些信心软弱的人。信心软弱并没有「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保罗也没有叫他们不要提及此事,是你们信心不足,是你们的问题,是你们太律法主义。保罗完全没有这说。保罗是叫那些信心刚强的人去迁就不吃,保罗也首先作榜样!今天主张基督徒可以刺青的人又如何?有照保罗的吩咐去作吗?完全没有。他们一开始已经否认他们这样作会绊倒人。接着,他们又判断那些提出异议的人为「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不是他们自高自大,不是他们不理会其他肢体感受而一意孤行,而是提出异议的人「居高临下」地论断他们,他们反成了受害者!
另外,请问曾先生所指那些「资深基督徒」是谁?难道赞成基督徒可以刺青的人就是「资深基督徒」?反对刺青的基督徒是「信心软弱」的人?请问曾先生这是西方教会的主流解释吗?
其实所谓信心刚强或信心软弱的人,不是我们主观去决定的。保罗之所以说不吃祭偶像之物的弟兄信心软弱,是根据圣经里「凡物都洁净」的真理。有些肢体一时未能接受到,所以不敢吃祭过偶像的食物。现在请问曾先生,「赞成基督徒可以刺青」代表有信心的资深基督徒的圣经根据在那里?圣经在那里说神喜爱刺青?记载「凡刺青都是圣洁」的经文在那里?将反对基督徒刺青的人看为「信心软弱」有甚么用?退一步说,若那些反对刺青的人就是「信心软弱」的信徒又如何呢?你们有打算照保罗的榜样及教训「放下身段」来避免他们「跌倒」吗?若没有这个打算,你提出的整个讨论有甚么实际意义?岂不是让你有机会显扬把一下自己的高超辩论技巧,然后趁机揶揄你所看不起,神学不及你的「软弱弟兄」不懂用头脑分析?
曾说:(二)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卷三十九章(论基督徒的自由)十一节写道:「我们应当为了弟兄的软弱节制自己的自由,却无须理会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保罗在安提阿指责彼得不与外邦人同桌,完全不顾虑是否会「绊倒」安提阿的犹太主义者(加二)。我们不要忘记,圣徒西面在圣殿中受圣灵感动,论及主耶稣,宣告:「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又要作毁谤的话柄,叫许多人心里的意念显露出来」(路二34)。主耶稣的福音要绊倒一切自以为义的人。因此保罗说「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林前一23)。这正是「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加五11)。讲得明白一点,就是基督徒喝酒时,不需顾虑到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会被得罪。
回应:曾先生就这样断章取义地曲解加尔文及圣经。请问加尔文说「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是谁?有可能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吗?加拉太书所提及的割礼派人士是真信徒吗?路二34及加五11是属主的基督徒吗?曾先生连真信徒与犹太教徒都分不清,就开始批评「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我又想问「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是谁?是指那些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还是主张靠行律法称义的犹太主义者?他们是得救的吗?若未得救,他们就不应在这个讨论当中。若你是想影射反对刺青或喝酒的基督徒就是「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及「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这不是骄傲自大是甚么?我很少在公开辩论中指出人的机动,因为很多时我们不清楚,所以不说,但有时因为太明显,也不得不指出来,恐怕对方不知而一错再错。你本是想讨论基督徒可否刺青,但你把反对的人打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岂不是不知不觉地把你心里的意念都显露出来?你不是一心想辩论吧,而是把你自以为是的观念表达出来,同时把你不认同的人大扣帽子。这是一个牧者所为吗?
曾说:(三)建立合一的教会,最重要的不是整天小心翼翼不冒犯人,而是每个人时时自省:「当我感到被冒犯时,是不是我在论断人?」
回应:真正爱主的基督徒,当然不会整天思想不冒犯人,也不是常常害怕被人冒犯,而是「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基督徒刺青,最重要的不是冒犯不冒犯的问题,而是这样作能否荣耀神。请问圣经中那章那节说刺青能荣耀神?若有,那为甚么所有基督徒不一同去刺个十字架来荣耀神?为甚么大部份不信的人以及基督徒都仍对刺青这么有保留?圣经没有直接说基督徒不可刺青,但圣经有说不可效法这个世界。为甚么大部分家长接受不了自己儿女身上有刺青,但竟然有基督徒学者赞成基督徒可以按着自己喜好这样作?喜爱辩论的人最爱用一些反例子去驳倒对手。现在容我用一些例子。我听说曾先生也有意刺青,有没有考虑过刺在脸上?家人的感受如何?若你的子女坚持要刺在脸上,你会衷心支持吗?圣经没有禁止啊!你要以圣经没有明文禁止的事,作为你喜爱去作的事的根据,甚至教导信徒去作,不须理会别人感受,你真是要小心,恐怕了生了一个小火,燃起下一代的邪风败俗,你也难辞其咎。
曾说:(四)如果教会中有酗酒的弟兄正在戒酒,就不要在他面前喝酒。我认识一位在柬埔寨建立教会的宣教士,他们教会严格禁酒。这不是律法主义。柬埔寨有严重的酗酒文化,为了对抗这种文化对整个民族的侵蚀,教会需要禁酒。美国教会也曾推动禁酒令,尽管美国的长老会、信义会自身都有喝威士忌、喝啤酒的传统。但酗酒问题对社会、家庭、教会造成了许多伤害,因此这些教会就推动禁酒。只要不把相对的东西给绝对化,那么在特定处境中,教会可以运用智慧来禁止一些东西。
回应:曾先生说:「我认识一位在柬埔寨建立教会的宣教士,他们教会严格禁酒。这不是律法主义。」这明显是双重标准。为甚么教会在柬埔寨禁酒,就不是律法主义、若在台湾的教会禁酒,这就是律法主义?究竟曾先生所谓的「律法主义」是甚么?圣经中的律法主义是甚么?简单来说,律法主义就是要靠行为得救。请问教会禁酒(除了柬埔寨那间有特权不算是律法主义)是律法主义吗?教会警告若喝酒就会不得救?我恐怕曾先生再一次用一些圣经用词来抹黑他不认同的人。我相信大部份反对信徒喝酒的教会都不是律法主义(禁酒不是我的立场,但我尊重提倡禁酒的教会,我只是反对有人对他们乱扣帽子)。其实禁酒主要是逃避试探的问题。约翰欧文说:
「想到大多数人对落入试探的危险性满不在乎的态度,这其使人胆战心惊!对他们来说,只要保守自己回避别人所能知道的罪,远离试探的影响对他们而言就无关紧要。
圣经在许多地方(例如,箴言2:12-20、4:14-19、22:24、25;哥林多前书15:33)警告我们防备坏同伴的危害。然而,有多少人听这警告呢?有多少人——特别是年青人——在选择坏朋友呢?相处不久之后,他们便随从这些朋友行恶了。不少作父母的或朋友徒然地谨防这类坏同伴。年轻人开始也许会真的憎恶他们的坏朋友所喜欢的一些事,但可悲的是,过了一阵子,他们也喜欢上那些事。
更令人悲哀的是,有一些自称基督徒的人,它们的愚昧在于去招惹他们从来就不必去面对的试探。当今,圣经关于基督徒自由的教训往往被人滥用。有些基督徒以为,他们大概有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些人声称,无论是什么教训,他们都愿听。他们口口声声高举基督徒的自由。他们不加选择地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如果有智慧的基督徒提醒他们所读的是假教训,他们也不理会,他们宁愿听从任何假教师。他们非常自信,以为自己懂得分辨,不会被他们所读所听到的东西影响。这种愚昧的结果是什么呢?不曾受伤而得脱离的人极少。许多人曾有的信心或纯正的教义被推翻。任何人都无权说,不怕试探的人会怕犯罪!撒但揉和了罪和试探,人要分开它们极其艰难。
在主张基督徒自由原则的同时,我们决不可忘记这个同等重要的原则,「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哥林多前书10:23)。我是否去一些场所,我是否交某些朋友,我是否有某些欲望,使我冷漠和麻痹呢?它们是否阻拦我不断地完全地顺服基督呢?若是这样,我就得使用我的自由回避这些事情。我愿意避免落入试探吗?那么我需要觉悟到自己的软弱败坏。我也需要意识到撒但的狡诈,罪的邪恶和试探的力量。
我们应当天天花时间思考落入试探的巨大危害。请想想试探可能带来的后果!使神的灵忧愁,使自己丧失平安,使自己灵魂永恒的福益处于险境,这是何等可怕的事!你当知道,如果你小看试探,它必然会制伏你。我若在此小心警惕,防止落入试探的工作就已作成了一半。」节录自约翰欧文《试探治死罪》
柬埔寨人、台湾人、香港人,全世界的人都是有罪性的人。柬埔寨有严重的酗酒文化,难道文化是一日而有的吗?不是日积月累而成的吗?难道要等问题很严重才处理?这不是律法主义,但未严重地步而一早处理,这就是律法主义?这是甚么歪理?
有人企图用极端的例子来反驳基督徒应逃避试探的真理。他们这样说:「逃避试探?难道基督徒不逛街,不看电视吗?根本不可能,所以逃避试探就是错误的教导。」恕我这样说,这样的逻辑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败坏的人性。若这个例子是成立的,那么基督徒也不须逃避罪,因为人是不可能不犯罪的。这个企图抵销基督徒不须逃避试探的例证,其实不难攻破:基督徒不是不可以逛街,不可以看电视,但是在街上、在看电视之时,一样要有逃避试探的心。当一遇到不合神合意的思想意识时,就立即转移视线,不要再看、再想。所以若环境不许可你逃避试探,那么你的心也要竭力逃避。神看重的,是你的心。当你的心开始被败坏的神学说服,「你不可能完全逃避试探,所以这个教导一定要错的。基督徒根本不须逃避试探,享受你的自由吧」,你要知道你已经中了毒。弟兄姊妹,千万不要再用败坏的逻辑及荒谬的例子去否定圣经的教导了,甚至批评持守的人为律法主义,这是大大得罪神的。
曾说:最好的例子就是保罗禁止男人留长发。留长发本身不是罪。旧约的拿细耳人都必须留长发。但在保罗的时代,希腊罗马文化有很严重的娈童文化,许多青年男子扮成女人,让有地位的男人把他们当作发泄性欲的对象。为了将这种文化隔绝于教会之外,保罗吩咐男人不可留长发。这不是律法主义,而是分别为圣。
回应:这正正说明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社会文化中都有中性的事,会表达出一些特别的意义。有些事虽然比较中性,不关乎犯罪问题。但看你是在哪一种文化中生活。我们要小心,现在男同性恋者流行戴耳环,不甚正派人士染金发,所以弟兄们最好不要戴耳环及染金发。不是圣经禁止,而是那地的文化表达出这个负面的意思,我们不可盲跟,用圣经没有禁止的事来作挡箭牌。有人爱用些例外的事件(如染金发也有好人)来反驳,这是完全没有意思,因为例外只证明有常规。若有人不服,那我又要用些例子了。请你用行动证明你所支持的事。今天把你的头发染金,看看其他人有甚么反应。若他们有异议,你大可拿出圣经与他们理论,圣经没有禁止,神没有说过染金发是罪。用你的行动证实现今的学校、社会、教会文化保守、太律法主义,然后竭力去破除吧。你愿意这样作吗?
曾说:(五)至于刺青,旧约所禁止的「刺青」明显跟当代的「刺青」完全是两回事。刺青并无经文经禁止。
回应:用圣经没有禁止来证明基督徒可以去作,这不是太开放了吗?正如我以前所举的例,圣经没有禁止刺青在脸上,请问有没有基督徒想试试?男性基督徒可以抹女士的口红吗?当然圣经也没有禁止,所以为了证明基督徒不是律法主义,牧者会否考虑试试,然后主日站上讲台?看看有没有会众会被绊倒?当然,按曾先生所说,就是有人被绊倒,他们只是「教会里有些道德主义者会被得罪」而已,不是牧者本身的问题。
曾说:那么,问题就在于刺青的文化意义了。在过去,似乎「刺青」就是「黑社会」、「暴走族」的象征。但当时的黑社会人士为何刺青?这背后的社会边缘人心态,我们是否有去了解,就像耶稣与税吏、妓女、罪人同座席?
回应:曾先生又在转移视线了。他提出的讨论是关于基督徒可否刺青,不是基督徒应否接纳曾刺青及曾是黑社会的人。主耶稣当然会接纳税吏、妓女、罪人,并向他们传福音。这并不代表主耶稣赞成基督徒讹诈、娼妓及犯罪吧?按照这个例子,基督徒接待曾经杀过人,但已经悔改了的信徒,难道我们可以用这例子支持杀人没有问题吗?
曾说:到了今天,在许多地方,刺青的意义已大不相同。在北美的年轻族群中,刺青文化大致上已经不被另眼相待了。它不过就是一种特殊的品味。在港台,刺青的意义也已渐渐跟染发、穿耳洞变得差不多。在过去,染发的都是不良少年。现在,我在神学院的班上就有染发的中年阿姨。染发、刺青都是一种特殊的审美品味。刺青文化已渐渐与黑道文化脱钩。
回应:曾先生说:「在北美的年轻族群中,刺青文化大致上已经不被另眼相待了。它不过就是一种特殊的品味。」我想问问曾先生,我们华人文化为甚么一定要盲目跟从西方文化?我们是哈巴狗吗?好的当然可以参考,不好的为何要盲从?请问曾先生在外国作过一些社会研究?何以见得外国人多数是有刺青?我在外国生活了十年以上,并没有看见大部分年青人有刺青。社会有刺青的极少部分。在教会里更加少之又少。为甚么我们要把连外国也不是大部分人接受的所谓文化不由分说带进华人教会?有圣灵感动吗?
曾说:说得更明白点,刺青其实是一种语言,就像服装是一种语言一样。一个人刺青,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回应:这个问题也有想知道,一个敬虔爱主的人想去刺青,究竟他想表达甚么?想表达他更爱主?想表达他义无反顾的对抗律法主义?我所知道的敬虔的改革宗牧者及学者,没有一个身上有刺青(信主前有的除外),或教导基督徒可以按喜好去刺青。司布真、钟马田、约翰麦克亚瑟、约瑟派博的教会有鼓吹这些文化风气吗?为甚么好的西方教会传统你又不效法,不好的却千方百计带进华人教会?
曾说:作为牧者,我们必须先问这个问题,先去聆听一个人藉由他/她的刺青所要表达的东西。
回应:曾说:「作为牧者,我们必须先问这个问题,先去聆听一个人藉由他/她的刺青所要表达的东西。」我不知道曾先生怎样在教会中作牧养,如何作为一个牧者。但我知道圣经中对牧者的要求是怎样:「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请问曾先生有带领羊群走敬虔属天、分别为圣的路吗?之前曾先生在背后评论教中长辈及现在评论「信心软弱」弟兄时,有显出谦卑及温柔的榜样吗?还是只懂教授一些高言大智的神学知识,却不能在日常生活中流露出敬虔的生命?若是这样,曾先生充量只是一个教师,何必包揽多一个牧者的头衔?
曾说:我们不要先入为主地认定「刺青就是表达叛逆」、「刺青就是认同暴走族文化」。同样一个刺青符号,可能每个人想表达的不一样。有些情侣刺青,刺上对方名字,是想将对方「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歌八6);有些人刺青,纯粹为了叛逆;有些人刺青,是要表达非常破碎痛苦的个人经历。不论如何,刺青是一种语言,而牧者必须先去聆听刺青者想要表达什么。不要先入为主地论断刺青者
回应:其实,曾先生可能感觉不到,他所发起的讨论,想要表达叛逆的正正就是他自己。其实这不是一个中性的辩论,是他要故意地用他的神学及辩论技巧去证明基督徒可以刺青,藉此压下他一直认为是「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教会里道德主义者」、「安提阿的犹太主义者」、「居高临下地论断资深基督徒」的人。这种思想模式委实可怕。这些人你与他辩论是没有结果的,也不会接受你的规劝,因为你一持反对的意见跟他说,他就把你看为他以上所形容的人。这不是叛逆是甚么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用他的学问及技巧去引导好些年青人去进一步效法世界,与世俗为友,用他的神学使他们良心毫无知觉,一切规劝他们的人反成了「法利赛人」、「教会道德主义者」、「律法主义者」,这怎会是一个真正牧者的所为呢?
末了,我也想尽力最后一分力,敬劝曾先生三思及悔改。我知道成功机会不大,因为骄傲是人最难对付的罪之一,但我在神面前已经尽了责任。其实神也曾管教你,容让你一直以为隐藏的对话公开出来。凭那些话,我已经知道你没有资格教清教徒神学,因为完全没有清教徒的德行及气节在当中看到。但神仍怜悯你,给你机会让你作教导的工作。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好好的反省,不要错估形势,以为自己拥有这么高的学问,就可以玩弄辩论技巧,把自己叛逆的观念,用神学包装一下,就喂给教会的羊,尤其是年青的羊,并把一切反对你观点的人抹黑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教会里道德主义者」、「安提阿的犹太主义者」,忽略了教会仍有一些忠心爱主的守望者,对你偏离圣经的言论绝不会坐视不理。
曾先生,我请求你好好的反省,并到神面前悔改。神可以使用你。愿神兴起更多真正爱改革宗及清教徒神学,并在生活上实践出来的工人来事奉祂!